2003年有部電影,叫做"絕配冤家"

英文片名叫做 How to Lose A Guy in 10 Days

電影台重播很多次,但我始終沒有從頭到尾看完過,

只記得女主角為了要讓男主角在十天內甩掉她,

無所不用其極的滲透他的生活.他的朋友,

養狗是其中一個方法,

愛情到了某個階段,是不是就要靠小孩或是小狗來作調節?

那等到愛情結束的時候,小孩和小狗豈不是成為最無辜的受害者?


想要養狗和養小孩的情人們,要三思而後行啊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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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hite03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